公告日期:2025-12-16
证券代码:872890 证券简称:悠车位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武汉悠车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
修订<投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 名赞成,0 名反对,0 名弃权。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武汉悠车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融资行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防范投融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经济效益,维 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武汉悠车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分公司的一切投 资和融资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 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
(一)独资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实物资产或其他资产;
(三)新增对外权益性投资(如增资扩股、股权收购,增资全资子公司的除外);(四)股票、基金、债券、委托贷款、委托理财或衍生产品投资;
(五)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
(六)对外发放贷款;
(七)其他投资事项。
上述投资活动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根据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方式、从一定渠道筹集资金的行为,包括权益性融资和债务性融资。
权益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权益资本的融资,包括发行股票、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债务性融资是指融资结束后增加负债的融资,包括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票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五条公司投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10%以上,且超过 3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公司投资项目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0%以上,且超过 15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成交金额是指支付的交易金额和承担的债务及费用等。交易安排涉及未来可能支付或者收取对价的、未涉及具体金额或者根据设定条件确定金额的,预计最高金额为成交金额。
第七条根据《公司章程》、本制度和其他相关制度不需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的投资项目,由总经理批准实施。
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同一类别且方向相反的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单向金额适用本制度第五条或者第六条。
第九条公司发生股权交易,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的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本制度第五条至第七条;如前述股权交易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第五条至第七条。
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放弃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导致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的,应当视为出售股权资产,以该股权所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作为计算基础,适用本制度第五条至第七条。
公司部分放弃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或增资权,未导致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但是公司持股比例下降,应当按照公司所持权益变动比例计算相关财务指标,适用本制度第五条至第七条。
公司对其下属非公司制主体放弃或部分放弃收益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第十条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达到本制度第六条规定标准的交易,审计截止日距审议该交易事项的股东会召开日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的非现金资产的,应当提供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距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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