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8
公告编号:2023-021
证券代码:872896 证券简称:新威环境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四川新威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0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10 月 13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任冬平
6.会议列席人员:监事会主席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股东四川大新威投资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 450 万元,股东马恒顺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 55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
公告编号:2023-021
限为 1 年,借款年利率 3.00%,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任冬平、马恒顺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应进行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任冬平、马恒顺、刘昌隆、孙丹、邓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候选人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现象。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于 2023 年 11 月 2 日上午 10:00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8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23-021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形。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四川新威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川新威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