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2
公告编号:2024-014
证券代码:872896 证券简称:新威环境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四川新威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新威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四川新威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经事后核查,由于公告信息错误,现对有关信息补充更正如下:
一、更正内容
1、更正前: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贷款 15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期限 1 年。由公司法定代表马恒顺、实际控制人任冬平及配偶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名下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贷款具体事项均以实际签署的贷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
2、更正后:
(一)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额度授信15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授信期限1年。由
公告编号:2024-014
公司法定代表人马恒顺、实际控制人任冬平及配偶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公司名下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具体事项均以实际签署的额度授信合同和保证合同为准。
二、其他情况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四川新威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将同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四川新威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四川新威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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