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6
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的
法律意见书
(2017)众勤证字72108号
致: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接受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担任其申请股票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发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颁发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及其他现行有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提供或披露的资料、文件和有关事实以及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合理、必要及可能的核查与验证,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公司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出具法律意见书。
目 录
第一部分引 言......2
一、释义......2
二、律师声明......4
第二部分 正文......6
一、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批准和授权......6
二、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体资格......7
三、本次股份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实质条件......7
四、公司的设立......11
五、公司的独立性......14
六、公司的发起人和股东......17
七、公司的股本及演变......24
八、公司的子公司......35
九、公司的业务......43
十、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46
十一、公司的主要财产......54
十二、公司的重大债权债务......58
十三、公司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64
十四、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67
十五、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68
十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70
十七、公司的税务......76
十八、公司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标准等......80
十九、公司的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和社会保险......84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85
二十一、公司挂牌交易说明书法律风险的评价......86
二十二、结论......86
第一部分引言
一、释义
除本《法律意见书》明确另有所指,以下词语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期 指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天合能源、公司、股份指 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天合嘉康、有限公司 指 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系湖北天合嘉康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身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开源证券 指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希格玛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 指 湖北众勤律师事务所
《公司章程》 指 《湖北天合嘉康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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