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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7 15:35:44 股吧网页版
富马高科: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10-27

证券代码:872901 证券简称:富马高科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安徽富马高科技园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因业务需要,公司子公司马鞍山市富马经开工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将位于马
鞍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阳湖路 398 号富马智赢科技园 14 栋第 1 层西侧和
8 栋第 1 层的房屋出售给马鞍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市场公允价值并经友好协商,出售价格拟定为 476.55 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主要依据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第三十五
条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2)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2、出售资产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721,105,824.25 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额为 330,012,388.35 元。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 3,152,310.96 元,占公
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0.44%,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96%。
最近 12 个月,公司存在出售相同资产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
出售的资产账面价值 17,925,358.29 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 2.49%,占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5.43%。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任一比例标准,故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徐林、刘佳莉、丁白玉、杨芳需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马鞍山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雨山区湖南西路 953 号-401

注册地址:雨山区湖南西路 953 号-401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粮油收购、销售、储存、中转;房屋租赁(限下属分支机构经营);
劳务服务;网上粮食销售代理。

法定代表人: 芮爱民

控股股东: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马鞍山市国资委

关联关系:与公司同属江东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富马智赢科技园 14 栋第 1 层西侧和 8 栋第 1 层的房屋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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