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29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72903 证券简称:ST 万药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已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为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虽参加该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曹斌针对就公司股票终止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事项有异议的股东作出了《承诺函》,承诺由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为准);
2、未参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关于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告编号:2021-003
的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曹斌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未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公司第一大股东、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曹斌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依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与异议股东购买时的成本价两者孰高(成本价格不含交易手续费、资金成本)。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个月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向公司提交书面股份回购申请。
异议股东应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经异议股东本人签字(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回购申请文件通过快递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或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直接送至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进行申请。
回购申请资料包括异议股东身份证明文件、经股东盖章/签字的申请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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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以及有效的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因自身原因在上述回购有效期限内未明确向公司书面提出股份回购申请的,则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人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及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回购事宜具体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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