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6-30
ST 万药
NEEQ : 872903
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 Wan'an Pharmaceutical CO., LTD
年度报告
2020
公司年度大事记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收到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 年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重大创新工程结转
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151.00 万元。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9
第三节 会计数据、经营情况和管理层分析...... 11
第四节 重大事件 ...... 21
第五节 股份变动、融资和利润分配 ...... 24
第六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情况 ...... 31
第七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35
第八节 财务会计报告...... 41
第九节 备查文件目录...... 126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捷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 □是 √否
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是否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 √是 □否
1、 董事会就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药
业”或“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审字(2021)第 013139 号),并于同日出具《关于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中兴华报字(2021)第 01067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导致非标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1、大额预付工程款的款项性质和潜在的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完整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3 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万安药业合并资产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目中预付工程款余额为 5,045,346.98 元,其中预付东营市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61,000.00元。截至本报告日止,万安药业针对该预付款事项未能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以及最新的函证地址;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万安药业全资子公司唐贝宁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预付账款 500,000.00
元,为支付给山东临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预付款,截至本报告日止,唐贝宁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并且无法实施函证程序。
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对预付账款的下列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预付账款的交易实质及资金的最终流向,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以及是否在期末形成股东资金占用;
(2)预付账款在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中是否进行恰当的列报以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