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6-30
公告编号:2021-018
证券代码:872903 证券简称:ST 万药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说明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了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安药业”或“公司”)委托,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并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兴华
审字(2021)第 013139 号),并于同日出具《关于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报告编号:中兴华报字(2021)第 010679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将有关情况进行说明。
一、导致非标准的事项的基本情况
1、大额预付工程款的款项性质和潜在的关联方及其交易的完整性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13 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万安药业合并资产
负债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预付工程款余额为 5,045,346.98 元,其中预付东营市天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961,000.00 元。截至本报告日止,万安药业针对该预付款事项未能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以及最新的函证地址;截至 2020 年 12 月31 日万安药业全资子公司唐贝宁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预付账款 500,000.00元,为支付给山东临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预付款,截至本报告日止,唐贝宁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并且无法实施函证程序。
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对预付账款的下列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
公告编号:2021-018
计证据:
(1)预付账款的交易实质及资金的最终流向,是否构成关联交易以及是否在期末形成股东资金占用;
(2)预付账款在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中是否进行恰当的列报以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对库存商品无法开展有效审计工作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5 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万安药业合并资产负
债表存货项目中的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为 27,177,880.40 元,其中丹参账面余额为26,797,760.01 元。万安药业未能就此项目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2020 年度万安药业分别向东营市济民信义农业有限公司、无棣众达中草药种植专业合作社采购丹参 3,350,000.00 元、3,810,000.00 元,万安药业对该两项采购事项无法提供相关过磅单及运输单据。万安药业未能提供存货盘点记录、出入库交易的原始单据,同时因审计范围受限,我们无法前往仓库对丹参执行监盘程序。
我们已经实施的审计程序不足以支持对该库存商品的下列方面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有效的替代程序以确定:
(1)库存商品是否真实存在;
(2)库存商品采购是否具备交易实质;
(3)库存商品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4)库存商品对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报的准确性的影响。
3、无法判断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2 所述,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万安药业合并资产负
债表应收账款项目账面余额 19,990,210.10 元,其中江西弘萱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7,825,750.00 元,坏账计提金额 782,575.00 元;安徽同林药业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5,199,000.00 元,坏账计提金额 2,599,500.00 元;鄄城汇森药业有限公司期末余额 4,687,250.00 元,坏账计提金额 757,450.00 元,以上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占合并资产负债表应收账款项目余额比例为 88.60%。我们已对应收账款执行函证程序,但截至审计报告日,以上客户仍未回函,我们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上述账面余额准确性及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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