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26
公告编号:2019-048
证券代码:872903 证券简称:万安药业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900 万元。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240 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3900 万股。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6240 万股。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2019 年 9 月 16 日,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上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议案。
公司拟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2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00 元(含税),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4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 股)。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公告编号:2019-048
执行。
三、备查文件
《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山东万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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