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37
证券代码:872904 证券简称:航材科技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中航材利顿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以及《中航材利顿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航材利顿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仔细阅读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资料,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审查了相关材料,认为公司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正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是公司业务发展的正常所需,交易有利于公司开展业务,能够促进公司发展,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为公司财务规范运作提供了专业支持, 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本次聘
公告编号:2025-037
请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1.《中航材利顿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航材利顿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航材利顿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郑洪涛、马正、桓彩虹
2025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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