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1
证券代码:872910 证券简称:正升环境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3 年8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6,529,454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0%。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
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方式设立;在成都市工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正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成都市温江区成都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海科路西段 57 号。邮编:
611130。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05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5305万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
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经理指公司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在经批准的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
务,以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给公司股东提供良好的投资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工程和技
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生态环境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治理;生产线管理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耐火材料销售;减振降噪设备销售;减振降噪设备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检验检测服务;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的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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