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05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72912 证券简称:清远科技 主办券商:申港证券
上海清远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上海清远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因经营发展战略的调整,并结合当前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环境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进一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决策效率,经公司慎重考虑,拟主动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
宜》、《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等相关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将积极协调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异议股东进行洽谈,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公司将以积极态度与异议股东协商回购事宜。
一、回购对象
上述异议股东股权回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公告编号:2021-009
1. 为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 未参加公司审议终止挂牌相关议案的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亲自送达、邮寄送达书面申请材料且发送电子邮件要求回购其股权的股东;
4.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5. 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况。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收购,收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的成本价格(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票期间,若公司股票存在除权除息,其持股成本价格作相应调整),具体回购价格及方式以双方协调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限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公司签收快递时间为准)。在申请有效期限内,异议股东向公司递交书面申请,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邮箱:qingyuanguanyekeji@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股东名称+回购申请材料”)。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公告编号:2021-009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与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时效性,公司郑重提示,如股东存在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事宜。
异议股东可就回购事宜与公司联系,具体信息如下:
联系人:刘天玺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曹黎路35#
电话:021-67360101
传真:021-67360103
邮箱:qingyuanguanyekeji@126.com
上海清远管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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