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19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海通证券作为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淳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1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存在被终止挂牌 是
风险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公司原定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计机构尚未
进场审计,导致公司无法按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公司预计无法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含 2021 年 4 月 30 日)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 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办发〔2020〕152 号)等
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第一个交易日被停牌。若公司无正当理由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限内 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受到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若公司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阳淳股份多次联系,督促其尽快聘请 审计机构进行审计,将不按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的风险提示发送给公司, 并就公司情况及时上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主办券商已 履行对阳淳股份的持续督导义务。主办券商将继续关注公司情况,督促公司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海通证券作为阳淳股份的主办券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
性公告》(2021-005)
海通证券
2021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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