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72913 证券简称:阳淳股份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阳淳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与其他相关规定。以及 2018 年 6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2019 年 1 月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会〔2019〕1 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本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本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
公告编号:2020-008
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
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议案。应到董事 5 人,实到 5 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
计政策变更》议案。应到监事 3 人,实到 3 人。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0-008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按上述规定执行后,财务报表主要调整如下: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分拆为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收票据本期
余额 100,000.00 元,上期余额 0.00 元;应收账款本期余额 12,047,581.30 元,上
期余额 17,183,371.08 元;
2、“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分拆为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付票据本期
余额 826,209.00 元,上期余额 794,149.00 元;应付账款本期余额 4,759,904.92 元,
上期余额 9,263,157.77 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8)年 12 月 31 日和(2018)年度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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