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4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集醇科 主办券商:中信证券
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集安瑞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对 2025 年度与关联方交易金额的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预期的业务需
求,属于公司日常业务范围,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是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3、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不良
公告编号:2025-013
影响,锁定汇兑成本,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国际业务收入规模相匹配,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岩 郭晓梅 田中伟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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