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5-13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72915 证券简称:宝灵珠宝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深圳市宝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深圳市宝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5 月 21 日,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合计持有 81.48%股份的股东江阴市龙创投资有
限公司书面提交的《关于增加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在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提案。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深圳市宝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7 月 13 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第一次回购公司股份(以下简称“第一次回购”)事项的相关议案以及回购方案,公司通过要约方式实际回购的股份数为 19,000,000 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的19.00%,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 19,000,000.00 元,实际回
购结果与回购方案一致。第一次回购股份已顺利实施完毕,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4 日
公告编号:2021-023
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股份注销确认书。
2、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0 年 12 月 3 日
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0 年二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相关议案以及回购方案,方案约定公司以自有资金要约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00.00 元(含 15,000,000.00 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
/股。实际回购结果与回购方案一致。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要约回购业务证券过户确认书。第二次回购的股份即将进行注销。
以上两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的两次回购股份将依法减少注册资本合计 34,000,000.00 元。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编号:2021-024)。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江阴市龙创投资有限公司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江阴市龙创投资有限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审议《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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