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872916 证券简称:凯旋真空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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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旋真空”或“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凯旋真空《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结合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总部”)颁布的《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凯旋真空。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授权”是指董事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在一定条件和范围内将公司章程赋予董事会的部分职权授予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被授权主体行使。
第四条 授权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董事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授权。
(二)适度授权。董事会结合集团实际适当适度授权,兼顾决策效率,提升授权的执行效果。
(三)权责对等。董事会明确被授权主体的各项权责,被授权主体严格按照相应的工作规则和有关管理制度,忠实、勤勉地从事经营管理工作,行使职权不得变更或超越授权范围。
第二章 授权的范围和事项
第五条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权限范围为: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在发生特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利益的特别处置权,并在事后向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报告;
(四)签署董事会重要文件;
(五)审批公司章程规定的在董事长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交易事项;
(六)在董事会闭会期间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董事会的部分职权。董事会按照谨慎授权原则,除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外,授予董事长对前述事项的审核决策权, 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证券监管机构有特别规定的事项除外,该等事项应按相关特别规定执行;董事长对重要事项作出批准的,应以书面形式作出。
(七)公司章程、省国资委、集团总部规定的其他可授权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权限范围为: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其他人员;
(八)审批公司章程规定的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的重大交易事项;
(九)审批公司章程规定的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关联交易事项;
(十)公司章程、省国资委、集团总部规定的其他可授权事项。
第七条 董事会授权的审批权限
(一)重大交易事项标准低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1000 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超过 1000 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
(二)重大交易事项涉及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的,单一或单批次设备原值500 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决策,设备原值 500 万元以上由董事会决策。
(三)年度预算内的对外金融机构借款,单笔 1000 万及以下、年度累计不
超过 3000 万元的由总经理审批,单笔 1000 万以上、年度累计超过 3000 万的由
董事长审批;
(四)公司与关联人发生低于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金额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交易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1、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提供担保;
4、提供财务资助;
5、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6、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7、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8、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9、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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