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72916 证券简称:凯旋真空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及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在充分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的基础上,更好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公众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省省属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
赠与合法的受赠对象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无关的各种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视
同对外捐赠,按照本办法从严管理和控制。公司将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有偿提供
给被赞助人,要求被赞助人采取一定形式宣传企业形象、推介企业产品等行为,不属于对外捐赠,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 对外捐赠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对外捐赠必须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公司对外捐赠原则上应当通过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对于有关社会机构、团体的摊派性捐赠,公司应当依法拒绝。
(二)严格控制原则。公司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情况,合理确定对外捐赠支出金额。如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负数或大幅减少时,对外捐赠规模应当进行相应压缩;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安排对外捐赠支出。
(三)程序规范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纳入年度全面预算管理,细化支出项目和规模,严格控制预算外捐赠支出。捐赠项目实际支出时,应逐笔审核,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除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救济性捐赠外,未按规定程序批准前,公司或个人不得向新闻媒体、社会公众或受赠对象承诺捐赠,以免影响行为决策和公司声誉。
(四)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不得以捐赠为名从事营利活动。
(五)权责清晰原则。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也不得将公司无权处分的财产进行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三章 对外捐赠的范围
第六条 公司用于对外捐赠的资产应当权属清晰,应为公司有权处分的合法
财产,包括现金资产和实物资产等,不具处分权的财产或者不合格产品不得用于对外捐赠。下列资产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一)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
(二)持有的股权和债权;
(三)国家特准储备物资;
(四)国家财政拨款;
(五)受托代管财产;
(六)已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
(七)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
(八)变质、残损(具有使用价值的除外)、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
(九)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
第四章 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
第七条 公司对外捐赠一般包括以下类型: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科文卫体事业和环境保护及节能减排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的救济性捐赠及公司向受灾地区、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或者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的救济性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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