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3
公告编号:2025-073
证券代码:872916 证券简称:凯旋真空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定公司<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科技创新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中山凯旋真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研创新工作有效支持业务发展要求,保证公司科研创新战略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科技创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职责是对公司科技创新重大事项开展研究,向公司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
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公告编号:2025-073
第四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包括具备科技行业背景或研发管理经验的董事和一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报告中应当就辞职原因以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其认为有必要引起董事会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独立董事辞职导致科技创新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时,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三章 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应履行以下职权:
(一)对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年度科研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重大科研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重点技术布局、重大专项研究、重点标准布局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指导完善公司科技创新相关制度,并监督其执行;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三)签署委员会有关文件;
(四)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
(五)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
公告编号:2025-073
召集和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应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会议。
第十条 科技创新委员会每年须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五
天通知全体委员。科技创新委员会可根据需要召开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当有两名以上科技创新委员会委员提议时,或者科技创新委员会主任委员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会议举行的方式、时间、地点、会期、议题、通知发出时间及有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