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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12 17:14:02 股吧网页版
平安培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2


公告编号:2025-036

证券代码:872917 证券简称:平安培训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昆山市平安职业培训学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昆山市平安职业培训学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昆山市平安职业培训学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昆山市平安职业培训学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事程序,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独立行权履职,向董事
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审计委员会对所议事项需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员中任命,由三名以上且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过半数成员为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公告编号:2025-036

如上级监管部门对市属国有企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新规定的,按规定进行新增或调整。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
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作为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上级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对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明确发表意见;

(五)对公司担保行为(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进行定期检查;

(六)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九)法律法规、上级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有);(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告编号:2025-036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上级监管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国股转系统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
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九条 召开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应当分别提前十
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成员。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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