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6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72919 证券简称:科尔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山东科尔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贷款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暨业务快速发展的资金需要,公司在2020年共产生银行借款二笔。
1、2020年1月20日,山东科尔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签署《小企业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开发)字00014号,向本公司发放流动资金借款2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用于购买原材料,借款年利率为5.65%,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鲁2018)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316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签署最高额500万元抵押合同。本公司于2020年1月22日提款200万元。
2020年3月24日,山东科尔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签署《网贷通循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开发)字00041号,向本公司发放流动资金借款300万元,期限为12个月,用于归还应急转贷基金,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鲁2018)聊城市不动产权第0001316号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签署最高额500万元抵押合同。本公司于2020年3月25日提款300万元。
2、2020年8月25日,山东科尔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申请非循环使用的借款额度200万元(大写:贰佰万元整),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年利率为3.85%,本次借款由周航、穆春霞、孙读朝、刘成珍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山东精量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津(2020)
公告编号:2021-007
西青区不动产权第1007675号房产抵押。
二、 贷款的必要性
上述贷款用于公司流动资金的补充,是公司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追认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和《追认关于申请银行贷款暨资产抵押及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科尔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土地抵押借款《小企业借款
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开发)字00014号;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开发区支行土地抵押借款《网贷通循
环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0年(开发)字00041号;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2020
年聊东昌借字第005号;
特此公告。
山东科尔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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