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3
公告编号:2020-008
证券代码:872919 证券简称:科尔股份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山东科尔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科尔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 月 16 日开市起暂停转让,预计恢复转让时间不
晚于 2020 年 4 月 15 日。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暂停转让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于 2020 年 4 月 3 日披露了《重大
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补发)》(公告编号:2020-005)。
2020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恢复转让》的议案,同意申请将
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第一届董事
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7)。本次重大资产重
公告编号:2020-008
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标的资产主要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参股持有新设立的烟台财科自动化仪
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科公司”) 33.00%股权。
二、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中,公司通过和烟台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金投资”)共同认缴出资设立烟台财科自动化仪表有
限公司,财金投资是财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与现有交易对手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经公司与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已分别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并约定相关事宜。
四、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情况
公司聘请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财务顾问,聘请北京市京师(聊城)律师事务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
五、本次交易是否需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以及目前进展情况
本次交易不需要经有权部门事前审批,各中介机构正在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工作,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特向股
转公司申请延期恢复转让,预计最晚恢复转让日为 2020 年 5 月 15 日
(周五)。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
公告编号:2020-008
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科尔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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