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公告编号:2025-106
证券代码:872924 证券简称:雅图高新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董事意见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5年1-6月审计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的《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如实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2025年1-6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1-6月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形成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6月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并出具的《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
公告编号:2025-106
相关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确认2025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2025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表出具《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对该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标 吕水列 吴锦华
2025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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