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3
公告编号:2025-105
证券代码:872924 证券简称:雅图高新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0 月 23 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冯兆均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董事王烈、杨标、吕水列、吴锦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编制了 2025 年 1-6 月财务报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5 年 1-6 月报表包括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
公告编号:2025-105
限公司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 1-6 月审计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标、吕水列、吴锦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 2025 年 1-6 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总结,并形成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自我评价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 1-6 月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25-107)以及《2025 年1-6 月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报告已经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5 年半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
4.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标、吕水列、吴锦华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告编号:2025-105
5.提交股东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5年 1-6月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鉴证报告的议案》1.议案内容: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
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2025 年 1-6 月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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