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9
公告编号:2025-110
证券代码:872924 证券简称:雅图高新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号——独立董事》及《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2025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兆均先生、冯兆华先生、王烈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25-110
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冯兆均先生、冯兆华先生、王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吴锦华先生、陈伟奇先生、王建业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次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提名程序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吴锦华先生、陈伟奇先生、王建业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吕炬超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吕炬超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监管措施的情形,未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2025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吕炬超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吕炬超先生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换届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职期限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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