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1-19 19:14:20 股吧网页版
雅图高新:董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19


公告编号:2025-111

证券代码:872924 证券简称:雅图高新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审议并
通过:

提名冯兆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2,756,363 股,占公司股本的 27.0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冯兆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9,752,727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58%,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烈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锦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伟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建业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5-111

(二)职工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
审议并通过:选举吕炬超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期限三年,该职工董事将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董事一并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董事任期一致。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陈伟奇,男,1968 年 3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未持
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主要工作经历如下:曾任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曾任金威宝(广东)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工会主席;现主要任广东禾与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门市证券业及上市公司协会秘书长等,2022 年 12 月至今任广东鑫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建业,男,1980 年 12 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
财务管理博士学位,财务管理专教授。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主要工作经历如下:2007 年 7 月至 2013 年 6 月任郑
州商学院管理学系专任教师;2013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南开大学攻读博士;2018 年
1 月至今历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中无公司职工代表 ,未导致审计委员会的构成不符合《公司治理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