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财务报表附注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历史沿革
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广东雅图化工有限公司,于 1995 年 4 月 21 日经
鹤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取得注册号为 440784000008900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019 年 11 月,根据雅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雅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发起
人协议,雅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原股东广东和利兆业投资有限公司、冯兆均、冯兆华、共青城雅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共青城冠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发起人,依法将雅图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雅图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1 月 6 日在鹤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工商登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210,526.00 元,股本为人民
币 84,210,526.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847606057909
(二)注册地址及总部地址
鹤山市古劳镇三连工业区二区。
(三)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是一家集工业涂料研发、生产、销售及专业技能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高性能工业涂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汽车修补、汽车内外饰以及涵盖新能源商用车、轨道交通及特种车辆在内的其他工业领域。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
冯兆均。
(五)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2026年4月24日。
(六)合并范围
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包括雅图技术服务(广东)有限公司、雅图集团(香港)
有限公司、YATU GROUP (USA), INCORPORATED、YATU RUS LLC、YATU COATINGS LLP、GROUP
YATU MÉXICO, S.DE R.L.和YATU GROUP AUSTRALIA PTY LTD。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二)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
应收款项 元人民币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核销金额占各类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总额的5%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
元人民币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子公司 子公司净资产占集团净资产5%以上,且净利润金额占集团净利润10%以上
重要投资活动 单项投资活动占收到或支付投资活动相关的现金流入或流出总额的10%
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 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占预付款项总额的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
预付款项 万元
账龄超过1年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