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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07 20:14:52 股吧网页版
锦好医疗: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07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好医疗”、“公司”或“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本次发行持续督导期限已
经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一、发行人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 惠州市锦好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872925

注册资本 9,768.6643 万元

注册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四环南路(惠环段)207 号锦好智慧医疗产业


主要办公地址 惠州仲恺高新区四环南路(惠环段)207 号锦好智慧医疗产业


法定代表人 王敏

实际控制人 王敏、王芳

联系电话 0752-3266781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

本次证券挂牌时间 2021 年 10 月 25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 年 11 月 15 日平移至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工作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它中介机构对全国股转公司、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答复,按照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本次发行所要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持续督导工作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保荐业务管理细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履行职责。包括:

1、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审阅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

2、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等各项制度;协助和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要求等,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

3、督促上市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就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等内容发表意见;对上市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意见;持续关注公司是否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

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运作情况,充分了解公司及其业务,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关注公司日常经营、证券交易和媒体报道等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5、督促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信守承诺,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6、做好募集资金使用的督导、核查工作,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前每年就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核查,出具核查报告。

三、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履行保荐职责期间,锦好医疗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如下:

(一)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

1、2023 年 4 月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

锦好医疗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
牌,中信建投作为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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