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3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2926 证券简称:码尚科技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借款暨资产抵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因 2024 年公司厂房建设,流动资金需求较大,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不动产权浙(2020)苍南县不动产权第 0004666 号作为抵押向农业银行苍南支行申请授信 6600 万元、以苍南县经济开发区 02-4-1 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在建工程作为抵押向苍南农商银行申请授信 4900 万元,魏乃绪、林德松、张爱丽、平阳溯元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具体内容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在以上贷款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开户、签署贷款文件等与贷款直接相关的业务。
二、审议与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银行申请借款暨资产抵押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董事 5 人。
本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涉及关联方
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免予按照关联交易方式进行审议,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次贷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资产抵押的必要性
公司采用自有不动产权抵押的方式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有助于公司顺利申请银行贷款,有利于增加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会对
公告编号:2024-030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码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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