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9
证券代码:872927 证券简称:强华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3 月 24 日上午十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927 强华股份 2021 年 3 月 19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亭卫公路 3312 号公司 301 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的议案》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为了更好地集中精力做好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营运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公司已就申请股票终止挂牌事宜与公司其他
股东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达成初步一致,并将会采取措施保证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二)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
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相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并对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期限及争议调解机制进
行了相关约定,详见 2021 年 3 月 9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保障本次股票终止挂牌的顺利进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董事会: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制订和实施公司本次终止挂牌的具体方案;
(2)本次股票终止挂牌工作需向有关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报审、备案及有关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签署与本次终止挂牌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本次股票终止挂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5)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本次股票终止挂牌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上述议案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为议案(一)。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股东为自然人的,持身份证进行登记;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股东为法人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并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该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由该股东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二)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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