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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4-20 18:34:30 股吧网页版
强华股份:2020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2021-009]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4-20


公告编号:2021-009

证券代码:872927 证券简称:强华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

√其他

公司已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主动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并收到终止挂牌受理通知书。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2021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会议的
方式召开,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7,000,000 股,占公司股东人数及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本次股东大会以27,0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挂牌事项不存在异议股东。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了终止挂牌申请材料。全国股转公司经核对,认为公司报送的终止挂牌申请材料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公告编号:2021-009

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予以受理,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向公司出具了编
号为 ZZGP2021030143 的《受理通知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预计无法披露
(五) 应对措施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将积极与股东做好沟通,并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将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协商,在公司现有能力范围内最大化保护投资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金文峰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亭卫公路 3312 号
联系电话:021-67256919
传真:021-67256919
电子邮箱:wenfengj@qhquartz.cn

上海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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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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