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05
公告编号:2018-013
证券代码:872927 证券简称:强华股份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上海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1月23日上午10点。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公告编号:2018-013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1月20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七) 会议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亭卫公路3312号公司301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1月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二)审议《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议案内容详见2018年11月5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18-013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登记时间:2018年11月23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三) 登记地点:上海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金山区漕泾镇亭卫公路3312号
联系电话:021-67256919-8026
邮编:201507
联系人:金文峰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上海强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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