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19
开源证券
关于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博本智能因未能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19 年 5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
主办券商在此期间,已督促公司积极办理年报披露工作,并提示公司未按时披露
年报的相关后果,但公司仍未在 2019 年 6 月 28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18 年年
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沪0115 邢初 5396 号)。关于博本智能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远先生的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单位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罚金人
民币一千万元。
2、被告人张志远犯(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有以上风险违规事项,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沪 0115 邢初 5396 号)
开源证券
2020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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