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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0 20:02:08 股吧网页版
博本智能: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11-10



公告编号:2020-014

证券代码:872929 证券简称:博本智能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纪律处分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1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1 月 3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本智能”);

张志远,博本智能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20-014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5 月 6 日作出《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沪 0115 刑初 5396 号),认定博本智能实际控制人张

志远与他人设立上海银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晋公司")。

在未取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博本智能与银晋公司在 2016 年 2 月至

2018 年 8 月期间,通过与集资参与人签订《投资咨询管理服务协议》《博本认 股协议》等理财协议,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销售保本付息理财产品及股权类产品, 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法院判决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罚金人民币一千万 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志远犯(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 年,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前述在报告期及申请挂牌期间发生的对投资者投资 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博本智能及张志远涉及刑

事诉讼时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后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后

亦未及时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博本智能的前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 (试行)》第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四 十七条的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张志远对前述违规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的规 定,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

给予博本智能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张志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将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0-014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将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证信息披 露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义务,并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 识和风险意识。

针对信息披露违规事实,公司诚恳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公司今后将充分 重视信息披露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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