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18
开源证券
关于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开源证券作为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一、博本智能因未能在 2019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根据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停牌。
主办券商在此期间,已督促公司积极办理年报披露工作,并提示公司未按
时披露年报的相关后果,但公司仍未在 2019 年 6 月 28 日前(含当日)披露
2018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公司 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二、2020 年 6 月,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
沪 0115 刑初 5396 号。关于博本智能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志远先生
的判决结果如下:
1、被告单位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
2、被告人张志远犯(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 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三、博本智能及其实际控制人张志远因发生的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 响的信息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博本智能及张志远涉及刑事诉讼时未及
时进行信息披露、2020 年 6 月 5 日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后亦未及时披露。上
述信息披露违规事项导致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收到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给予
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股转 系统发[2020]1110 号)。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1、给予博本智能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张志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具有以上风险违规事项,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的风险。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执行。三、 主办券商提示
公司股票存在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风险。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9)沪 0115 刑初 5396 号)
二、《关于给予博本智能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 的决定》(股转系统发[2020]1110 号)
开源证券
2020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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