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公告编号:2026-008
证券代码:872930 证券简称:东钢新材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券商、基金等理财产品。(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理财资金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三) 委托理财方式
1、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将使用合计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可滚动使用,但任意时点购买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即指在投资期限内任一点持有未到期投资产品成本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 万元。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否
公告编号:2026-008
二、 审议程序
此议案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券商、基金等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安全性好、流动性强的投资产品,一般情况下收益稳定、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和市场波动的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公司将谨慎选择理财产品,并由专门人员对投资资金进行监控,如果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运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投资低风险的银行、券商、基金等理财产品,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比活期存款更多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东钢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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