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4-25
证券代码:872933 证券简称:正潭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无需其他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无特别说明的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6 日上午 10: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933 正潭股份 2023 年 5 月 12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制定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由公司董事长将公司董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对 2022 年度的工作进行了回顾与总结,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将公司监事
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2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国家现行政策、市场情况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 2023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七)审议《会计差错更正专项审核报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议案》
该议案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4月2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p.com.cn)上进行披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1 及《会计差错更正汇总专项审核报告(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告编号:2023-012)
(八)审议《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便于进一步推进公司的审计工作,经综合评估,公司拟续聘请深圳宣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西正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投凭证、股东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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