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7-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山东源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审核问询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7-12

关于山东源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公
开转让并挂牌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

山东源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推荐的山东源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公开转让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申请文件提出问询意见,请公司与主办券商予以落实,将完成的问询意见回复通过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并挂牌审核系统一并提交。

1. 关于两高事项。根据公司披露文件,公司属于化学原
料和化学制品造业。请公司针对下列事项进行说明:

关于生产经营。(1)公司的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是否纳入相应产业规划布局,生产经营(募投项目)是否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是否属于落后产能,请按照业务或产品进行分类说明。(2)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否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中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如公司生产的产品涉及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请说明相关产品所产生的收入及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是否为公司生产的主要产品;如公司生产名录中的相关产品,请明确未来压降计划,并说明报告期内在建项目
与压降计划是否存在矛盾。(3)公司是否存在(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用煤项目的,应当实行煤炭的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公司是否履行应履行的煤炭等量或减量替代要求。(4)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位于各地城市人民政府根据《高污染燃料目录》划定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如是,是否在禁燃区内燃用相应类别的高污染燃料,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受到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

关于环保事项。(1)公司现有工程是否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是否落实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要求;公司的已建、在建项目(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2)公司排污许可证已到期,是否办理续期,公司及子公司是否存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超越排污许可证范围排放污染物等情况,是否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已完成整改,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3)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治理设施的技术或工艺先进性、是否正常运行、达到的节能减排处理效果以及是否符合要求、处理效果监测记录是否妥善保存;报告期内环保投资和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4)公司最近 24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
的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是否存在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是否发生过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的环保事件,是否存在公司环保情况的负面媒体报道。

关于节能要求。公司已建、在建项目是否满足项目所在地能源消费双控要求,是否按规定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公司的主要能源资源消耗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当地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请主办券商及律师对前述事项进行系统全面的核查,说明核查范围、方式、依据,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 关于经营资质。根据公开转让说明书,报告期内,公
司存在将危险化学品原材料转售给其他第三方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

请公司补充说明:(1)公司是否具有经营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许可、认证、特许经营权(尤其是有关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及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许可及备案),公司业务资质是否齐备;(2)前述超资质情形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的规范措施、实施情况、整改情况有效性以及公司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相应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如违法情形仍然持续,请说明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的风险,量化分析对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响。(3)公司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已于 2022 年 11 月到期,请公
司补充说明续期情况,是否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若存在无法续期的风险请补充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核对公转书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勾选是否准确。(4)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供应商、运输及储存服务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公司的采购及销售活动是否合法合规;若存在违法行为,相应的法律风险及规范措施。(5)公司业务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及名称、业务环节,各日常业务环节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风险防控措施及其有效性。

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以上事项,并就公司是否符合“合法规范经营”的挂牌条件并发表明确意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