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3
1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源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工作进
展情况报告(第九期)
山东源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源邦新材”
“辅导对象” )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不特定合格投资
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 作为辅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 等有关规定,
以及《山东源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山东源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辅导协议》 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
作。 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中 泰 证 券 作 为 辅 导 机 构 , 指 派 王 静 ( 登 记 编 号
S0740720020004)、孙涛(登记编号 S0740720060001)、张汉卿(登
记编号 S0740724010005)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其中,王静为辅导
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全程协调、组织辅导工作, 上述人员均具有
证券执业资格,并具备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必备的专业知识
2
和技能。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和衡律师
事务所分别派出专业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协助中泰证券完成
相关辅导培训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本期集中辅导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辅导方式为现场与远程辅导结
合的方式。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次辅导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中泰证券辅导小组督促接受辅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促使其加深理解作为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
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诚信合规意识;
2、中泰证券辅导小组持续跟进辅导对象经营业绩发展、 公
司未来业务布局等情况;
3、中泰证券辅导小组督促并指导公司做好日常信息披露工
作, 持续关注辅导对象规范运作及合法合规运营情况,督促辅导
对象规范运作, 自觉遵守股票交易监管要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证券服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德
和衡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展开辅导工作,辅导工作继续推进且效
3
果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在前次辅导过程中,辅导小组发现,一方面,公司虽已建立
了相对健全的管理内控制度,但仍有持续提升空间,辅导小组持
续协助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另一方面,辅导小组持续
关注公司新产品对外销售情况, 跟踪公司未来的业绩情况。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1、 内部控制制度仍需完善
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对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但与
上市公司相比,公司治理规范程度仍需进一步提升,辅导工作小
组将持续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
(含 5%)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培训, 并协助公司进一步健
全内控制度。
2、 公司业绩承压
受市场环境波动的影响, 公司原有产品面临较为激烈的市场
竞争压力, 毛利率存在一定的波动, 公司目前积极开发拓展新产
品市场空间,新产品已初步实现对外销售, 但是受限于产能等因
素影响业绩未能充分释放,后续需进一步扩大新产品的生产销售
规模。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4
下一阶段中泰证券将继续指派王静、孙涛、张汉卿组成辅导
工作小组,其中王静为辅导工作小组组长,负责全程协调、组织
辅导工作。
辅导内容主要为:
1、辅导小组将进一步督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
理层开展规范运作,协助公司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并持续
关注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业务发展规划,及时提供有效的建议和
指导;
2、协助企业做好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信息披露工作;
3、持续跟进公司产品销售情况及未来业务布局;
4、督促辅导对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全面掌握发行上市、规范运作等方面
的法律法规和规则、知悉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
务,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及自律意识。
(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源邦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