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5-18
广东广商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〇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经营范围 ......3
第三章 股份 ......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五章 董事会 ......25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第七章 监事会 ......3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0
第九章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42
第十章 通知与公告 ......4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5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8
第十三章 附则 ......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中文名称:广东广商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汕头保税区内 C06 地块办公楼 401 号房。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本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 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为投保人提供优质服务,为保险人提供优质保单,为从业
者提供展现平台。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在广东省行政辖区内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理收取保险费;
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保险代理业
务许可证有效期至 2021 年 09 月 29 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前款所指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核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公司股票的登记存管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认购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认购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系由广东广商保险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按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以发起设立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认购公司的股份数量、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持股比例
序号 发起人姓名 认购股份(万股)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
汕头市树业资本管 2500 50.00 净资产折股 2017 年 12 月
1 理有限公司
汕头市广商投资有 1500 30.00
2 限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