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7-26
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中国·厦门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第三章 股份......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第三节 股份转让...... 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第一节 股东...... 5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 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 20
第二节 董事会...... 23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26
第七章 监事会...... 28
第一节 监事...... 28
第二节 监事会...... 2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 3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31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32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3
第一节 通知...... 33
第二节 公告...... 34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要约收购 ...... 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5
第三节 要约收购...... 37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39
第十三章 附则...... 39
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厦门市海沧区霞阳南路 9-1 号 2002 单元 D0027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836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
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 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
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
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充分利用公司拥有的资金、人力和物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体股东和公司职工谋取合法利益。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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