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872940 证券简称:快乐番薯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整体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厦门快乐番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厦门市海沧区绿石渡路 8-3 号 101 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4,836 万元(单位人民币元,下同)。
第六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充分利用公司拥有的资金、人力和物力,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全体股东和公司职工谋取合法利益。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供应链管理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会议及展览服务;商务秘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品牌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茶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箱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酒);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育保障组织;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会员积分管理服务;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非电力家用器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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