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9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观其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观其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否履
序号 风险事项类别
行信息披露义务
1 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风险 不适用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与国融证券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
书》,公司应于挂牌后每年一月十日前向国融证券支付当年度的持续督导费。截
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公司已累计三年未按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向国融证券支付持
续督导费用。
国融证券已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4 日、2021 年 3 月 22 日和 2021 年 4 月 9 日
分三次向观其股份送达催告函。若观其股份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主办券商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届时观其股份将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可能被强制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二、 风险事项进展情况
主办券商已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8 日、2021 年 3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观其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但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尚未按持续督导协议约定向国融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三、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相关规定,若公司在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后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的,存在被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风险;若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四、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向公司送达第三次书面催告函,如公司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的,主办券商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公司存在被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观其科技(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用的催告函》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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