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3
证券代码:872945 证券简称:东燃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东燃热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第四十一条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 10%的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 (二)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 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何担保; 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
供的担保; 供的担保;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
产 10%的担保; 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
的担保; (五)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提
(六)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担 供的担保;
保情形。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
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
项表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四十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 第四十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公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召集人通知的其他 司住所地或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的地点。股具体地点。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 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议形式召开。根据需要,公司还可以提供网
络、电话、视频、传真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
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之
一参加股东大会的,即视为出席。
第四十八条 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第四十八条监事会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 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董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 事会不同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提出同 未作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临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 时股东大会并主持。
意见。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
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
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议的变更,应征
得监事会的同意。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
在收到提案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视为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
会议职责,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 第四十九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 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 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 大会,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作出反程的规定,在收到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 馈的,上述股东可以书面提议监事会召开临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时股东大会。监事会同意召开的,应当在收
见。 到提议后 5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在作 未在规定期限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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