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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的公示(第三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2

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第三期

辅导工作备案材料

二零二一年十月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辅导工作备案材料目录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三期)

二、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三、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四、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五、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

情况报告(第三期)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三期)

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成如旦”)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信证券与成如旦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信证券派出顾盼、卞雨晨、林吉、徐鑫呈四人组成的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顾盼为辅导小组组长。本阶段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工作人员未发生变动。前述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参与辅导的其他中介机构包括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本辅导期内,前述中介机构辅导工作人员未发生变动。前述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从事证券承销业务资格,且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已于2021年2月26日对成如旦进行了辅

导备案登记,成如旦的第一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4月30日,成如旦的第二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7月26日,成如旦的第三期辅导工作时间为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9月30日。

在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集中授课、专门会议、座谈、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人员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进行了辅导。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辅导人员通过专题授课、中介机构协调会、案例分享与讨论等辅导方式,组织辅导对象进行法规知识学习和培训,确信其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2、辅导人员帮助公司健全相关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内部决策制度和激励制度,并使其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杜绝会计虚假和越权审批等不规范行为;

3、辅导人员帮助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责权范围和义务,使公司规范运作。

第三期辅导工作已按照《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过程中,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国信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二、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本辅导期内,辅导对象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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