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10-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第十一期)
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辅导对象”、“成如旦”)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根据国信证券与成如旦签订的辅导协议及制定的辅导计划,国信证券派出顾盼、季诚永、林吉、徐鑫呈四人组成的辅导小组对公司进行辅导,其中顾盼为辅导小组组长。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工作人员未发生变动。前述辅导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会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已于2021年2月26日对成如旦进行了辅导备案登记,辅导机构会同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开始对成如旦进行辅导工作并按期报送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本期辅导工作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在辅导工作中,辅导人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组织辅导对象自学、讨论等多种方式展开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本辅导期内,国信证券辅导人员按照已制定的辅导计划和实施方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进行了辅导。辅导对象对辅导计划的实施给予了积极配合,本辅导期内计划执行情况良好。主要辅导内容如下:
1、了解公司2023年7-9月业务开展情况、合规运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运行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持续沟通,了解公司资本运作计划;
2、辅导人员帮助公司健全相关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内控制度、内部决策制度和激励制度,并使其得到切实有效的执行,杜绝会计虚假和越权审批等不规范行为;
3、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促进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
第十一期辅导工作已按照《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成如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的要求顺利完成,辅导过程中,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国信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本辅导期内,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积极配合辅导机构开展辅导工作,达到了预期的辅导目的和效果。
(五)接受辅导的人员
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或股东法定代表人。本阶段辅导期内,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决议暂不设立独立董事工作岗位,同时选举黄戎一为公司董事,其他接受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动,接受辅导人员名单如下:
序号 姓名 职务
1 宋建成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 丁杨 董事、总经理、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法定代
表人
3 宋丹桦 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
4 吴彩云 董事、副总经理
5 黄戎一 董事、销售经理
6 杜建胜 监事会主席、车间主任
7 邱萍 监事、人事经理
8 曹佳飞 职工代表监事、采购经理
9 宋莉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 鲁关富 副总经理
二、辅导对象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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