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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08 15:34:28 股吧网页版
天泉药业: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8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72952 证券简称:天泉药业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48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4 月 30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4 月 2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福建天泉药业股份有限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公司

邓国权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实
际控制人

徐宇洁 董监高 公司财务负责人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30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8 月至 2023 年 8 月,天泉药业实际控制人邓国权存在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形。其中,2022 年资金占用日最高余额为 18,922,800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87%;2023 年资金占用日最高余额为 3,201,480 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69%。截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上述资金已全部归还。
天泉药业未及时披露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后进行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天泉药业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构成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违规。
实际控制人邓国权违规占用挂牌公司资金的行为,违反《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同时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邓国权及财务负责人徐宇洁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天泉药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邓国权、徐宇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0

上述自律监管措施未涉及对公司的财务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并会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规定,杜绝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并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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