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872953 证券简称:国子软件 公告编号:2025-018
山东国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近三年的经营和利润状况,考虑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情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一、权益分派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5 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已经审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203,249,267.70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02,167,791.18 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238,419,014.04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231,506,079.38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 6,912,934.66 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91,904,900 股,根据扣除回
购专户 1,377,175 股后的 90,527,725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转增 4 股(其
中以股票发行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4 股,无需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 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6,294,990.50 元,转增 36,211,090 股。
公司将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比例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总额。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最近三年已分配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18,201,332.51 元)共计51,039,205.01 元,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90.52%,超过 30%。
三、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最终预案以股东大会审议结果为准。(二)监事会意见
2025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
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及未来的发展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说明
第一五三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五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原则和政策为:
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管理层、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和经营发展实际需要等因素制订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股东和中小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数额为含税金额;
(二)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经营所得利润将首先满足公司经营需要,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四)公司现金、股票分红具体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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