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目 录
一、关于本次发行主体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3
二、关于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6
三、关于本次发行是否需要履行注册程序的意见...... 6
四、关于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6
五、关于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7六、关于发行对象是否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及是否为持股平台的意
见 ......11
七、关于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2
八、关于本次发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2
九、关于认购协议等与本次发行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4
十、关于新增股票限售安排合法合规性的意见...... 14
十一、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意见...... 15
十二、全国股转公司审查关注事项回复...... 15
十三、关于本次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20
释义
除非另有所指,本法律意见书所使用下列词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公司、发行人 指 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嘉兴善纬 指 嘉兴善纬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启智一号 指 启智一号(潍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启智二号 指 启智二号(潍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发行对象、认购 指 嘉兴善纬、启智一号、启智二号、陆国钧、石圣清、张月华、徐杰对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挂牌公司治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理规则》
《定向发行规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
则》
《投资者适当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性管理办法》
《适用指引第 1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规则适用指引第
号》 1 号》
《定向发行说 指 《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及其修订
明书》 稿
《公司章程》 指 《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 指 《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 指 《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规则》
《监事会议事 指 《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规则》
《证券持有人 指 审议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19 日)的《前
名册》 200 名全体排名证券持有人名册》
《认购协议》 指 本次发行各认购对象分别与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
的《股份发行认购协议》的统称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硕恩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发行人的委托,作为发行人申请在全国股转系统定向发行股票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定向发行规则》《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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