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27
公告编号:2021-008
证券代码:872959 证券简称:潘季新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浙江潘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7 日 9:30。
预计会期 1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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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72959 潘季新材 2021 年 5 月 14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陈新斌、陈丽娜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0 年董事会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组织编写了
《浙江潘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公司编制了《浙江潘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对 2020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梳理,并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后,编制了《浙江潘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结
果,公司 2020 年实现净利润 2,335,804.96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 4,551,86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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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决定: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五)审议《关于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议案》
鉴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能勤勉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并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根据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公司对 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合理的预
算,编制了《浙江潘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及公司年度经营状况,组织编写了《浙江潘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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